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於1997年1月成立。成立後,正式將管理權於11月從房屋署移交至法團。管理委員會是約每兩年改選一次,由業主自薦或推薦其他人仕參選,再在業主大會中由出席業主投票選出管委會委員及各職位。
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本着為各業戶服務的精神,希望透過此網頁,加強與各業戶之溝通,增加法團工作的透明度,以便更有效率地提昇和改善本苑的環境及服務質素。